各班:
现将11级、12级和13级学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课程重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黑河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共课组班重修情况如下(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11、12、13级本科《大学计算机基础1》, 11、12、13级本科《大学英语1》, 11、12级本科《大学英语3》, 11、12级本科《心理学》,11、12、13本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1、12、13本科《形势与政策》,11、12本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1、12本科《大学体育3》,11、12、13本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1、12、13本科 《心理健康教育》。
三、其他公共课均按照《黑河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管理规定》的要求采取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的重修方式进行。
四、重修成绩的考核与成绩登载均按《黑河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管理规定》进行。未办理重修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课程重修及考试,对未遵照本规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其成绩无效。
中国语言文学系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