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河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条例》(黑院政法[2012]75号)文件规定及人文传媒学院2012级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12级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汉语言文学(专升本)、广播电视新闻学、对外汉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习经费公示如下:
一、核算标准
实习基地指导费用按每生每周8元标准发放;实习补助费按每生每周14元、18元、30元标准发放;实习指导教师费按每生每周1学时计算。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经费按集中实习经费的50%发放。
二、实习经费
按上述核算标准,人文传媒学院2012级学生实习补助费为68004元;实习基地指导费为23616元;实习指导教师费为50524元。实习经费共计142144元。
以上情况如有疑问请于三日内与刘娟副院长联系,电话6842190。
人文传媒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