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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河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时间:[2018-03-11]  来源:admin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
第一条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4.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5.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第五条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支部委员会

第一条支部委员会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第二条党支部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2.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4.讨论党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第四条
   会议要求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 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第五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指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第六条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
   第一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
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3.至少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党课

第一条党支部至少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第二条党课主要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法规等;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知识;

4.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支部党员状况,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等。

第三条党课要求

l.认真制定党课培训计划,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2.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投课,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各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可以适当采取组织观看党性教育影片、创新微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开展党课学习教育。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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