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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媒学院语韵口语协会章程

时间:[2011-04-01]  来源:

  第一章 社团简介

  第一条 黑河学院人文传媒学院语韵口语协会章程是在院团总支的领导下,由我院学生中的爱好者组成的集思想交流文体社团。

  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普及、提高口语表达能力,锻炼思维,陶冶情操,丰富和活跃学生文化生活,从乐趣中提高智慧,技术,能力,推进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社团的方针 社团实行“提高讲话水平,陶冶情操”的总方针,积极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棋类活动。

  第三条 社团的目标 社团将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加强大学生的各方面发展,让大学生在学习的同时,能得到适当的娱乐,

  把社团发展成为有特色的社团,并形成学习与娱乐相结合的大学文化。

  第四条 社团的原则

  1.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

  2.坚持社团的活动在系团总支备案,服从系领导的指导;

  3.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4.坚持公开原则,对选举换届等实行公开政策;

  5.坚持赏罚分明,任人为贤;

  6.坚持维护社团名誉、会员的权利。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我学生,并赞成本社章程者均可申请入社。

  第二条 凡申请入社者,经审核通过,即成为本社社员。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

  1.参加社团组织的有关活动;

  2.对本社进行监督和批评,并提出建议;

  3.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4.享受本社服务的优先权;

  5.在社团群上可自愿、自由地发表不涉及反动的言论或不涉及不健康的内容的文章;

  6.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凡本社社员都应对本社团章程有明确了解与认识,并且自觉遵守本社章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凡本社社员都要热爱社团,积极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章 奖罚细则

  第一条 奖励

  1.每逢重大比赛的优胜者,由本社提供精美奖品;(如校际比赛等)

  2.在本社举行的活动中工作认真,成绩突出,受到一致好评的人员将会获得社团提供的礼品,以示鼓励;(每学期评选两名)

  第二条 处罚

  1.凡要出席的会议应准时出席,如因有事而不能到会,则必须向秘书处请假,否则当缺席处理,累计三次以上及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作退社处理;(由主席团视实际情况而定)

  2.凡工作极不负责任,态度恶劣影响社团的日常运作及声誉等行为由主席团裁定做出退社处理或其他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对严重违反社团章程的社员,经主席团研究后,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二条 自动离社或被取消资格的社员,均不退还会费。

  第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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