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鼓励企业接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接收就业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1—6个月。
二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企业对新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40学时以上,且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财政按照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前培训补贴。
三岗位补助政策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财政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四职业培训政策
职业培训主要有四类: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就业适应性培训。
问:以上四类培训的对象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范围包括: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享受创业培训的人员范围包括:GYB(创业意识)培训对象为在渝高校的在校大学生;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对象为“四类人员”;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对象为“四类人员”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市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可享受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可享受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含市外户籍在我市企业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享受就业适应性培训人员范围包括:我市“农转城”人员,45岁以上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以上四类培训全部免费。
五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男性年龄在16至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16至55周岁以内(已退休人员除外),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除外)。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分别有什么规定?
答:个人上限调整为15万元,10万元按规定贴息,超出10万部分由区财政贴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个人上限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限调整为每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为2年(还款后可续贷一年)。同时允许个体经营者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在贷款年度不间断的基础上允许二次贷款,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新吸纳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在结清贷款后,在贷款年度不间断的前提下,允许多次贷款。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担保、抵押方式?
答:共有两种担保抵押方式:①人员担保。机关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员工;有固定收入的国有企业单位员工(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房屋抵押,自有或他人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