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教学一线|科研教研|党建工作|学生天地|招生就业|语言文字|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正文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函〔2016〕280号)

时间:[2017-10-28]  来源:admin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职能和优势,积极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推动大中城市就业信息的整合和共享,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活动分为秋季、春季两个阶段:秋季活动为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13日;春季活动为2017年3月13日至5月14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市要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参加并组织好此次活动,其他市(地)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备参加活动基本条件的,要积极参加活动。各地要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

     二、活动期间,各地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一是参加城市联合网络招聘大会。有条件的市(地)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要设立分会场,与网络招聘大会主会场中国国家人才网进行联网,在发布本地招聘信息的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其它地方的招聘信息,实现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一点登录、全平台查询”。二是选择参加跨区域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活动。全国将举办多场综合性及行业性跨区域巡回招聘会,有意组团参加巡回招聘会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巡回点,组织本地有跨区域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前往参加现场招聘会。三是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各地要至少举办2场(秋季、春季各1场)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联系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招聘活动。

     三、具备参会条件的市(地)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请将参会报名表和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同时报送省厅公共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边境 张雅峰

     联系电话:0451-87130589,13936587130

     电子邮箱:wzt75@163.com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13日

上一条:2017年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你都享受到了吗?

下一条:黑龙江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人文传媒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区学院路1号    电话:0456—6842188    网站制作::黑河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