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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2017年下半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时间:[2017-12-01]  来源:admin

为深入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2017年下半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正式办理入编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别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此次引进对象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共264个岗位,详见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

三、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市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的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永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市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市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引进人才在永州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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