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支援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
生活补贴:按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人才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按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给予补贴;
住宿补贴:为非乌鲁木齐户籍毕业生提供免费人才公寓;
住房补贴: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我市购房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体检费和首次进疆交通费(飞机、火车、汽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享受地方政府其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