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报考建华区所属事业单位,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附件2);其中:黑龙江籍的可放宽至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报考建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齐齐哈尔籍的可放宽至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的预科生、三批次录取的本科生、三校生对口升学以及专科升本科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列入选聘范围(有相应专业需求的岗位除外)。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海外留学毕业生参照上述范围执行,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黑龙江(齐齐哈尔)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 截至《选聘简章》发布时,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中有一人户口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②生源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要求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限2021年毕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报考区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名校优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要求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及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