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2.在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配合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领导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学院语言文字规划、相关落实措施、工作总结等文字的起草;
4.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加强语言文字类课程的建设;
5.负责组织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组织使用规范文字工作的各类活动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7.定期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研讨活动;
8.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审核、推荐有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的培训工作;
9.负责工作室内各类文件、档案的管理,有关教学信息的对外交流与宣传;
10.负责做好年度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汇报;
11.完成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