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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第六届黑龙江赛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10-29]  来源: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行《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部等八部委将“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纳入推普周的活动范围。现将“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并请各系(中心)学生积极参加。

一、大赛宗旨

贯彻教育部等八部委和《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纠正社会上语言文字应用的混乱和不规范现象,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汉语加快走向世界”、“汉语国际推广”的伟大战略,适应国家经济大发展、文化大繁荣的需要,创建和谐语言环境。

二、大赛口号:爱我母语,爱我中华

三、主办单位:黑龙江省语委

四、承办单位:《语文世界》杂志社黑龙江分部

五、参赛对象:黑河学院全体学生

六、黑龙江省赛区黑河学院报名地点:

中文系办公室(求知楼B211室)

联系人:许轶华 联系电话:684218818645660113

七、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11月10日

八、参赛办法

(一)大赛不收报名费,凡订阅《大赛专刊》者即可参赛。(标准答案可在专刊内寻得)

(二)专刊定价12元/本(内有试题及答题卡)。

(三)学校初评

校级奖项设置: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等各若干,将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根据学生获奖情况,按照参赛人数的8%选出推荐名单,上报黑龙江省赛区办公室。

(四)省级复评

1.省级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优秀指导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各若干。

2.奖励办法

(1)所有奖项由省语委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2014年6月底前,由黑龙江赛区办公室公布。

(2)该活动属于《黑河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之规定“各专业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级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大赛”范畴,学生获奖者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五)全国赛区复评

1.由省赛区办公室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参赛人数和答题情况,向全国大赛办公室推荐获奖名单。

2.全国奖项将由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3.学生获奖者计入相应的创新学分。

黑河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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