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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新大学生就业政策

时间:[2017-04-19]  来源:admin

  我国因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我国政府坚持通过发展经济、调节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城乡经济以及完兽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并采取各种有效描施,干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摸,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

  当前,受国际金胜危机冲击和影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09年年初,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胭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耍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当前就业作首位,并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基层就业、科研助理、服义务兵役等七方面重大政策。4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耍求,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解放军总参谋部等13个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以空前的力度制定出台了与国办文件相配套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1.发展经济,调整结构,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1)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2)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3)敲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拓宽就业集道(4))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增加就业途径。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

  (1)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2)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3)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3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在我国长期处于劳动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从传统产业分流出一大批下岗失业^员,冲击着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了一整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

  (1)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

  (2)实行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3)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减免税收政萧.

  (4)通过再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对象;

  (5)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6))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服.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1 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此项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

  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 ( 大专 ) 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 “ 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 ” ,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湖南:就业困难学生可获“一对一”就业援助

  11月是应届大学生的求职旺季,各种主题的招聘会陆续铺开。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将对湖南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

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近3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79.59%、82.79%和86.78%,实现连续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毕业生总量已攀升至32.3万人,今年仍有4到5万人没有就业,加上历届没有就业以及就业后失业的,预估仍有超过10万人没有就业,就业压力依然很大。

  湖南省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刘正平表示,针对目前的就业形势,湖南将按照没有就业大学生的情况,开展实名登记就业制度,相关部门将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并跟踪了解其就业失业信息。此外,湖南还提出对就业困难学生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援助计划,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以及毕业生的个人情况,进行量身定制服务,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优先安排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就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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