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创业培训
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
1.创业意识培训(GYB),培训时间3-4天,课程不少于20个课时,每班不超过50人,每人补贴300元。
2.创办企业培训(SYB),培训时间为8-10天,课程不少于60个课时,每班不超过25人,每人补贴1600元。
3.改善企业培训(IYB),培训时间为7-8天,课程不少于60个课时,每班不超过25人,每人补贴1600元。
4.创业模拟实训,采用理论授课、操作实训和运营演练相结合的形式。理论课程为2天,实训课程为6-8天,总课程不少于60个课时,每班不超过25人,每人补贴1600元。
5.网络创业(电子商务)培训:培训时间8-10天,课程不少于60个课时,每班不超过30人,每人补贴1600元。
6.培训机构开展的,与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相关的创业培训,培训课时、培训要求和补贴标准,与创办企业培训(SYB)相同。
参加以上创业培训后(除创业意识培训),培训学员在3个月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足培训补贴。
鼓励各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办“创业公益课堂”,面向全社会开展有市场需求并与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相适应的创业培训或讲座,给予授课教师每课时最高不超过500元补助,每场培训人数不能少于50人,所需资金在同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