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根植于北大荒富饶广袤的黑土地,伴随着黑龙江垦区的开发建设而产生。1980年3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垦区成立公安机构,纳入国家行政序列和公务员管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坐落在哈尔滨市,下辖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九三、北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等9个农垦公安局和122个公安分局(派出所),分布在黑龙江省12个地(市)、74个县(区)。2014年以来,在新一届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垦区公安局秉持“固本求变,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 “人才强警”战略,广纳各界才贤之士,不断充实垦区公安队伍。同时,为优秀人才提供各种学习锻炼的机会,以便迅速成长、独当一面,最终实现培养人才、强大队伍的双赢局面。
经研究决定,垦区公安局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公开招录6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以上学历;男28周岁以下,女26周岁以下;
(七)公安技术、法医学、体育学、心理学、计算机、电子信息、会计审计、法学、新闻出版、中国语言文学、建筑土木工程、图书情报及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有意向者请将填写完整的《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否则报名无效)发至电子邮箱kenqugonganju@126.com。联系人:于警官,联系电话:0451-55397116/18249515970。
(二)网上报名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根据资格复查结果,按照计划确定参加笔试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心理测试无问题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四)经考试,确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垦区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垦区公安局财政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专科学历基本工资1800元,本科学历基本工资2000元,硕士学历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工资按照工作成绩确定。
(三)单位为受聘人员提供一日三餐,免费提供住宿、洗浴以及清洗衣物等优越生活条件。
四、其他
垦区公安局鼓励受聘人员在工作之余考取公务员,并提供公务员考试的学习环境。同时,竭诚欢迎有志从事公安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报考垦区公安局,对于报考过垦区公安局公务员的大学毕业生,在垦区公安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