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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媒学院2013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15-09-01]  来源:


专业代码:130305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

1.专业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水平、理论修养、新闻素质、艺术鉴赏能力、自主创新精神和先进传播理念,具备广播电视传播专业知识的艺术创作者、经营者;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培养具备新兴媒体及最新信息技术素养,前瞻媒介融合趋势,全媒体环境下综合发展的自我建构者,能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新闻宣传、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专业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编导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电影、电视等节目的基本制作能力。具体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高尚的审美情操,坚强的意志;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和就业竞争能力。

(2)熟练掌握广播电视编导方面的专业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创造的创意、制作能力,具备独立创作能力的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3)掌握新媒体知识和常用软件的基本应用,具有一定的创造能力和自学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适应未来竞争机制、向更宽广的专业领域拓展和继续学习的素质与能力。

(4)具有深入参与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参加影视创作,适应社会和适应业界最新发展的各种能力。了解并掌握各类电视节目的制作,对各类电影、电视节目有一定的鉴赏能力。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1.学    制:四年。

2.修业年限:四至六年。

三、学分构成与毕业标准

1.学分构成

总学分177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2学分,专业必修课44.5学分,专业选修课28学分公共选修课7.5学分,实践环节40学分,素质拓展创新实践5学分。

2.毕业标准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要求,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标准。

四、学位与学位标准

1.学    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学位标准:符合《黑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第五条相关规定。

五、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六、核心课程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节目策划、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现场报道、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影视文化传播、电视艺术学概论、新闻学概论、电视节目导播、广播电视文艺编导、动画基础、播音基础理论、摄像技术、影视评论。

七、网络课程

动画基础、视听语言、电视艺术学概论、摄像技术、影视评论、电视节目策划、影视文化传播、纪录片创作。

八、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综合训练、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教育等。

九、主要专业实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摄影创作训练、高清摄影摄像实训、非线性编辑制作、电视新闻现场报道训练、录音艺术及声音编辑、新闻片制作专题、纪录片制作专题、演播室导播训练、DV创作训练、艺术片创作训练。

十、附表

1.教育教学周数分配表(表一)

2.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表二)

3.教历(表三)

4.本科课程教学进程表(表四)—(表八

专业负责人(签字):           系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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