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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媒学院2013级广播电视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15-09-01]  来源:


专业代码:050302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学基本理论和较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与法规,能熟练运用现代传播技术从事新闻传播和社会活动,具备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使其能在广播电视媒体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新闻采访与写作、节目策划、节目编辑制作和节目主持等工作,在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管理等工作。

2.专业培养规格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责任感;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服务。

②掌握新闻传播理论及相关的宣传政策、方针与法规;掌握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摄录、制作、播音、主持节目的基本能力;具有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现场及镜头前采访报道能力、社会调查和社会活动能力及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评论和分析能力;具有驾驭最新传播与信息技术的实际能力。

③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科技常识,了解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外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动态。

④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能初步阅读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

⑤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1.学    制:四年。

2.修业年限:四至六年。

三、学分构成与毕业标准

1.学分构成

总学分170.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0学分,专业必修课45学分,专业选修课27学分公共选修课7.5学分,实践环节36学分,素质拓展创新实践5学分。

2.毕业标准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要求,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标准。

四、学位与学位标准

1.学    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2.学位标准:符合《黑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第五条相关规定。

五、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

六、核心课程

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国新闻事业史、外国新闻事业史、广播电视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摄影基础、电视摄像、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辑、广播电视栏目策划、广播电视节目编辑与制作、新闻事业管理、新闻评论。

七、网络课程

传播学概论、播音与主持

八、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课程设计中的实践环节

课程设计中的实践环节,即将理论讲授与作业训练相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媒体见习与实习

学生通过在媒体实习,参与广播电视节目策划、采访、拍摄(录制)、编辑、报道、合成等环节的具体工作。分为低年级阶段的短期认知见习和高年级阶段的媒体实习。

主要专业实验

广电采访技能训练、数字摄影摄像、非线性编辑、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编辑与制作。

十、附表

1.教育教学周数分配表(表一)

2.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表二)

3.教历(表三)

4.本科课程教学进程表(表四)—(表八

专业负责人(签字):           系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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